整治违规建墓,倡导文明新风
2022-05-26 10:13:4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安妮 | 作者:彭银凤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533


整治违规建墓,倡导文明新风

“活人墓”是指为仍然健在的人所修建的坟墓。《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禁止建造活人墓。同时,第二十八条规定,违反本办法规定,在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、恢复和建造宗族墓地、建造永固性墓穴、活人墓的,由民政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。

为整治革除丧葬陋习,推行规范安葬,节约土地资源,持续推进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新风。5月23日童市镇党委、政府组织召开违规建设墓地专项整治行动会议,会上传达学习市、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,并对童市镇违建墓地整治工作从全面摸底、带头示范、宣传发动、整治措施等多个方面对我镇违建墓地整治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。 

01
全面摸底

根据市委书记曹普华的指示精神,童市镇党委、政府将整治“活人墓”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。目前,对全镇20个村(社区)整治范围内的违建墓地按照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第一轮摸排核实,精确到村(社区)、道路和地理坐标,着重摸清镇域范围内三沿六区(钟虹公路、X101县道、XF06县道等重点区域)存在的豪华墓、活人墓,分阶段,分区域,分措施开展整治。

02
带头示范

全体公职人员、党员干部、党代表、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。一是要发挥引领作用。自己不建活人墓、豪华墓,主动劝导亲朋好友拆除修建的“活人墓”。按照属地原则,积极配合好整治工作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的引领作用。二是要发挥监督作用。对发现有私自修建“活人墓”“豪华墓”等苗头性的群众,进行早提醒,早制止。教育、引导周边群众转变观念,移风易俗,注重厚养薄葬。

03
宣传发动

通过“村村响”、宣传车、走访、户主会、倡议书等线上+线下的方式,童市镇广泛开展殡葬法规政策、绿色安葬方式的宣传,确保将政策传到千家万户,引导全社会参与、支持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,主动配合参与殡葬改革,自觉执行殡葬法规。

04
整治措施

童市镇将按照市级要求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,将采取“迁、拆、埋、挡”的方式综合整改。迁: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。拆: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(骨灰)的,尽量拆除空穴。埋:不能够迁移的墓地,拆除硬化物及附件,深埋不留坟头。提倡不立碑或立面积不大于0.48平方米、离地高度不超过0.2米的卧式碑;确需使用立式碑的,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.8米,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.5平方米。挡:通过植树、植花、植草进行遮挡。 

下一步,童市镇将健全殡葬基础服务设施体系,采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、红白理事会在建章立制、常态管理方面的作用,以及在禁葬坟区域设立禁葬标志等措施综合施策,压实责任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倡导文明新风,杜绝在禁葬坟区域新增坟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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